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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解析 | 彭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获利八万,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

2024-05-06

01、案情简介

被告人彭某系原东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主管

自2018年到2020年1月份期间,通过登录某公司工资计算系统“某系统”,伪造部分员工的工作计件数量,使公司财务人员使用“某系统”计算员工计件提成后多发员工工资,彭某在员工收到多发工资后,要求员工将相应的款项通过转账、现金等方式转回给其本人共计85839.79元

具体含有:张某24394元、胡某10107元、谢某2818元、肖某与段某15000元、刘某2980元、杨某2500元、尹某2010元、潘某2100元、周某1992元、何某21938.79元。


02、辩护思路

(一)被告人有退赔意愿但被害单位已无实际经营,无法联系上经营者,客观无法进行退赔;

(二)被告人认罪认罚,表现良好;

(三)被告人系初犯


03、判决结果

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,经查属实,本院予以采纳。判决如下:

被告人彭某犯职务侵占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;